重庆要债公司​申办强制执行公证法方法

重庆要债公司申办强制执行公证法方法

 强制执行公证,是指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关于追偿债款、物品的文书,经审查核实以为无疑议的,对债权文书进行公证,并依法赋予其强制执行效能。选用这种办法,使债权人省去了复杂的诉讼进程,节省了诉讼费用,不失为一种简便而高效的索债办法。当事人申办有强制执行效能的债权文书公证,应当向有管辖权(即当事人住所地或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并供给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是法人的要供给法人资格证明,有委托代理人的要供给自己的身份证件和授权委托书;需求赋予强制执行效能的债权文书,如还款协议、借据等;有关经济担保的文件,如抵押协议、担保书等;其他有关资料,如债务人的资金和偿还才能证明;要求赋予强制执行效能,债权人要供给借款人未如期归还借款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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