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收账公司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原则确认举证证明职责的承当,但法律另有规则的在外:
重庆收账公司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原则确认举证证明职责的承当,但法律另有规则的在外:
(一)建议法律关系存在的当事人,应当对产生该法律关系的基本现实承当举证证明职责;
(二)建议法律关系改变、消除或许权力遭到波折的当事人,应当对该法律关系改变、消除或许权力遭到波折的基本现实承当举证证明职责。
第一百零八条 对负有举证证明职责的当事人供给的依据,人民法院经审查并结合相关现实,确信待证现实的存在具有高度可能性的,应当确定该现实存在。
对一方当事人为辩驳负有举证证明职责的当事人所建议现实而供给的依据,人民法院经审查并结合相关现实,认为待证现实真伪不明的,应当确定该现实不存在。
法律关于待证现实所应到达的证明规范另有规则的,从其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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