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收账公司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定见的规定,下列事项耽搁的期间不计入审限:
1、公告期间,即从法院在报纸上正式宣布公告之日起至公告期满的时刻。
2、判定期间,即从当事人提出书面判定申请至判定机构出具正式的判定结论之间的时刻。
3、处理统辖问题的期间,即从当事人提出书面统辖异议至二审法院就统辖问题作出终审裁定书的时刻以及处理人民法院之间的统辖争议的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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