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收账公司借贷两边没有约好借期内利息,也未约好逾期利息,出借人能否主张逾期利息?
借单款式2:现张三(告贷人)因购买轿车资金不足,向李四(出借人)借到人民币20000.00元整(大写:贰万元)。还款期限2014年12月31日前。实际情况是,在2014年12月31日前,张三并未依约归还告贷。在2015年8月30日,张三才还清告贷。那么李四是否能够主张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8月30日期间的逾期利息呢?
答:能够。
律师提示:借单中未约好借期内利息和逾期利息,告贷人没如期还款时,出借人能够向告贷人主张逾期利息的。
本文由重庆收账公司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