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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收账公司生存配偶为被承继人投保的分红险,所付出保费的一半作为遗产切割重庆收账公司生存配偶为被承继人投保的分红险,所付出保费的一半作为遗产切割 案情简介:2004年3月,刘女士与王先生挂号结婚,2012年10月,王先生购买一份人身保险,被保险人为王先生,受益人及分配方法为法定。2018年9月刘女士去世,此刻,王先生已交纳了5年保费即50000元。现刘女士的女儿要求承继王先生名下已交保费5万元中归于刘女士份额(2.5万元)的1/2,即12500元。 法院以为:该保单是王先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因此已交纳的保费5万元系夫妻共同财产,女儿建议切割保费的建议,法院予以支持。据此判决人身保险的相应利益继续由王先生享有,但应给付女儿切割款12500元。 笔者注:该案判决切割的是案涉保单已缴保费,而非现金价值。鉴于该保单现已投保五年,假如现金价值现已高于已缴保费,其实女儿也能够建议切割现价价值而非已缴保费。 本文由重庆收账公司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