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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收账公司房产证上只要TA的姓名,我还要和TA一起还房贷吗? 律师主张重庆收账公司房产证上只要TA的姓名,我还要和TA一起还房贷吗? 律师主张 1、婚前一方购置房产,在有能力的情况下,尽量全额付清购房款,这样可以产权清晰避免胶葛; 2、婚前一方按揭购置房产,婚后夫妻两头可通过签定婚内工业协议等办法明确房子产权的归属; 3、当夫妻两头协议离婚,约好不动产所有权归非产权方所有时,往往会遇到“告贷未清偿,房子难过户”的难题,一般可通过以下两种办法处理: 一是夫妻两头之间可以通过缔结工业约好的办法来确认房子产权的归属以及按揭还款办法,并对协议进行公证;二是通过正常生意流程过户,从头交纳契税等费用,获得房子产权的一方以房产购买方名义从头恳求按揭告贷。 两种处置办法各有好坏之分,前者尽管比较经济实惠,但因不能及时过户,原登记房子产权一方如负有债款,则有被债权人恳求查封房产的危险;后者尽管可以底子处理过户问题,但相对成本较高。 本文由重庆收账公司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