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动态 / NEWS
|
重庆收账公司“夫妻档”公司股东是否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职责?重庆收账公司“夫妻档”公司股东是否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职责? 乙公司多次向甲公司购买油漆、固化剂、专用稀料等货品,共计货款为8,493元。乙公司支付货款489元后,经甲公司多次催要,乙公司拒不支付剩余货款504元。甲公司遂提起本案诉讼要求乙公司、乙公司股东马某某、陈某某支付货款04元。另查明,乙公司系有限职责公司,马某某、陈某某均为乙公司的股东,且二人为夫妻联系。 审理以为,乙公司多次向甲公司购买油漆、固化剂、专用稀料等货品,两头当事人之间构成买卖合同联系,该合同联系为两头当事人的实在意思表明,不违背法则、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矩,不违背公序良俗,合法有用,当事人应当依照约好全面实施自己的职责。乙公司欠甲公司货款504元的事实清楚、根据确实,故甲公司要求乙公司支付货款504元的诉请,于法有据,法院予以支撑。 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矩,本法所称一人有限职责公司,是指只要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许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职责公司。第六十三条规矩,一人有限职责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工业独立于股东自己的工业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职责。乙公司于马某某、陈某某婚姻联系存续期间树立,注册资本来源于夫妻一同工业,且现有根据无法确定马某某、陈某某关于夫妻一同工业归属进行了约好,所以乙公司的全部股权归于两头一同共有,即乙公司的全部股权实质来源于同一工业权,并为一个所有权一同享有和分配,该股权主体具有利益的一致性和实质的单一性。因而,乙公司与一人公司在主体构成和规范适用上具有高度相似性,系实质意义上的一人公司。诉讼过程中,马某某、陈某某未能举证证明其自身工业独立于乙公司工业,应当承担举证不力的法则成果,故马某某、陈某某应对乙公司的案涉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职责。因而,甲公司要求乙公司、马某某、陈某某支付货款45,504元的诉请事实清楚、根据确实、于法有据,法院予以支撑。故依法判定乙公司于本判定收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甲公司货款45,504元,马某某、陈某某对此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职责。 法官后语 一人有限职责公司,是指只要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许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职责公司。夫妻二人出资树立的公司,注册资本来源于夫妻一同工业,在其未对夫妻一同工业归属进行约好的情况下,公司的全部股权实质来源于同一工业权,并为一个所有权一同享有和分配,该股权主体具有利益的一致性和实质的单一性。在此情况下,该类型公司与一人公司在主体构成和规范适用上具有高度相似性,系实质意义上的一人公司。基于此,应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十三条规矩,将公司工业独立于股东自身工业的举证职责分配给作为股东的夫妻二人。本案中,马某某、陈某某未能举证证明其自身工业独立于乙公司工业,应当承担举证不力的法则成果,故马某某、陈某某应对乙公司的案涉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职责。 法条链接 第五十七条 一人有限职责公司的树立和组织机构,适用本节规矩;本节没有规矩的,适用本章第一节、第二节的规矩。 本法所称一人有限职责公司,是指只要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许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职责公司。 第六十三条 一人有限职责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工业独立于股东自己的工业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职责。 本文由重庆收账公司整理 |